公务接待费在政府会计中的说明: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作为三公经费中很重要的一项,它主要接待范围: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1.公务接待费的管理规定
一是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原中办发〔2013〕22号,2024年1月29日进行了修订)第二条的规定,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是无预算不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三条 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第八条的规定,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必须编制年初预算,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三是六项经费不予追加预算。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规定: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2.公务接待费的标准
一是中共中央2013年1月发布的《六项禁令》第五条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三是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第以及《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行〔2019〕104号)的相关规定:
第一,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需要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按规定标准交纳伙食费。
第二,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三,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四,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六,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党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公开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和经费总额等情况。
3.公务接待费报账注意事项
接待费用报账实行接待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办理表、公务接待清单、接待明细表、账单,“五单合一”。
一是接待公函。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各派出单位应规范接待公函管理,做好接待公函审核把关以及登记工作,接待公函需一式两份,存档以备查,杜绝违规使用虚假接待函的现象。
二是公务接待审批办理表。事前审批,公务接待前需明确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等,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办理表》,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是公务接待清单。接待结束后,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相关负责人需要审签,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
四是接待明细表。含接待用餐菜单明细、接待住宿明细、金额确认签名单
五是账单。发票需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名。目前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公务卡的结算,接待人员支付接待费用时候,使用自己的公务卡进行刷卡并保留刷卡小票,报账时候一起作为佐证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报账除了慰问金可以使用现金外,有16个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一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否则财务不予报账,确实因个别特殊情况的,也要按照单位财务负责人事前核准使用现金制度来执行;数字财政系统也上线了“公务卡”这个功能,只要使用到公务卡结算的,报账时候都统一使用这个功能进行支付。
4.应对检查三公经费的常规做法
上级开展公务接待情况摸查工作,检查基本都是3年以上的,公务接待批次、人次、费用、对象层级、对象业务条线、事项(调研、客商考察、会议、观摩交流)等情况。
常规做法是将每年的公务接待的明细账找出来后一翻凭证又是一上午的时间;另外平时工作中需要做账仔细,做好账后再登记好三公经费的台账,这些日常报账的工作都不需要去找凭证,导出明细账和找到台账就可以填写信息。
5.日常工作中登记公务接待费用的“三步法”
第一步,最基本的是会计科目不能记错;第二步,登记公务接待费用时摘写要精细,方便登记三公经费台账,同时在登记记账凭证时,可以重新去核算有没超标问题;第三步,当月做完账后,再将三公经费的台账登记好,关系到公务接待费的接待费用、接待人次、接待批次。
6. 关于公务接待报销日常注意事项总结
一是提供的材料:公函或邀请函、相关发票及原始明细单据等、公务卡刷卡记录或银行转账回单、接待费用附件(可提供电子邮件、工作通知、新闻报道、签到表等材料代替公函或邀请函);另外,公务接待提供《公务接待审批表》和《公务接待清单》;外宾接待须提供《外宾接待清单》。
二是特殊事项的处理办法:
第一,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专家差旅费票据,需填写《差旅费特殊事项审批表》,并附订单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单位领导签批;
第二,若涉及给国外专家发放酬金费用,原则上需发放至专家银行卡中。因特殊情况需领取现金的须提供:专家护照复印件;专家领款的签收表(表上须有护照号、邮箱、电话、专家签名);酬金报销时须填写税前金额。
第三,付款至外籍专家国外账户,需填写境外汇款单,附外籍专家护照复印件、公函或邀请函。
第四,接待同一来访对象的,接待用餐不得超过1次。
第五,同城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接待用餐,确因工作误餐的,安排工作简餐标准不超过50元/人,并提供用餐人员名单。
7.外宾接待费用报销常见的十大注意事项
一是外宾接待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赠礼等。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访的国际旅费。
二是外宾来校进行友好访问、合作商谈、短期学术交流等活动,接待时间不超过5天。
三是外宾接待住宿标准:若接待对象为个人,则校级、院士、诺奖得主及以上级别外宾可安排套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若接待对象为代表团,则校级、院士、诺奖得主及以上级别外宾率领的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其他外宾代表团可安排的宾馆标准最高不超过四星级。
四是外宾接待日常伙食费标准:校级、院士、诺奖得主及以上级别外宾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五是外宾宴请费标准:校领导出面举办的宴请,每人每次300元;其他人员出面举办的宴请,每人每次26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另外,提倡学校食堂用餐,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国际会议、大型涉外活动等,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六是外宾团组来校访问期间,安排宴请总次数不超过2次,其中每个二级单位安排的宴请不超过1次。如由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安排来校访问的,宴请不超过1次。
七是给外宾赠礼标准:原则上由主请单位赠礼1次,其他单位不得重复赠礼。如外方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校级、院士、诺奖得主及以上级别的,每人每次礼品不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院级的,每人每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以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八是接待外宾陪同人员标准:接待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外宾的重大外交外事活动,学校参加宴请人数应当根据政府外事接待相关礼仪要求安排;对于其他宴请,则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来访外宾少于3人的,由校领导出席接待,中方人数不超过3人。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九是安排外宾体验中国和温州地方文化项目产生费用的报销问题:因工作原因确需安排外宾体验中国和温州地方文化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如门票、区间交通等,必须事先申请、从严掌握,经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审批同意后执行,凭据按实列支。
十是外宾在中国境内城市间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外宾根据工作需要赴其它城市、地区访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按级别乘坐相应等级交通工具。校级、院士、诺奖得主及以上级别外宾可提供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高级软卧),其他人员可提供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软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