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第47号令),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五)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六)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七)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学校中层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九)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及巡视发现经济问题整改情况;
(十)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