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西师范大学审计部!

网站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审计部对金小民等7名同志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2023-11-15

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我校实施办法,近日,审计部派出审计组,对金小民等7名同志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共涉及美术学院等7家单位。

审计组在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文学院、物信学院3家单位召开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进点会,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出席。

进点会上,审计组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四严禁”和“八不准”纪律,3家单位的离任中层领导干部分别对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述职。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党委书记张珂、文学院党委书记钱成、物信学院副院长张东海(主持工作)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表示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离任审计工作,虚心接受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采纳审计建议,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促进工作规范,提升治理水平。

申楠代表学校审计部对中层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学校党委对审计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地落实;二要积极配合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治已病、防未病,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回潮,保障学院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根据中办、国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学校规定,学校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正职和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新时代新要求下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是对其有关经济活动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审计,也是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审计。将审计监督纳入干部管理,既维护了财经法纪,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利于防范廉政风险,推动工作规范和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