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邓先骐和周安星同志进行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任中审计的公示
受组织部委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山西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审计部将于2023年5月对邓先骐和周安星两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部联系,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0351-2051678
0351-2051086
电子邮件:sjc085@163.com
特此公示
审计部
2023年5月23日